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广安区思源大道89号1幢房屋划拨用地转为出让补缴土地出让金的请示》(广自然资规〔2023〕102号)收悉。经市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2次会议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大道89号1幢101、201、301室共2775.54平方米房屋分摊的446.40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为出让,补缴出让金为692.15万元。
二、该宗地划拨转为出让后,土地用途仍为批发零售、商业服务用地,土地使用年限40年(土地使用年限起始时间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签订之日为准)。
三、你局接此批复后,及时完善该宗地划拨转出让手续,与广安市财政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待缴清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收回该宗土地原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按新使用条件重新颁发不动产权登记证书。
此复。
广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4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