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制作宣传视频项目比选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市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讴歌现代化健康遂宁建设伟大实践,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卫生健康行业文化建设,传播健康中国、健康遂宁好故事,倡导文明健康理念。研究,决定对制作“传承光荣 守护生命”微电影、短视频进行公开比选,现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独立法人机构参加。

一、比选项目名称

“传承光荣 守护生命”微电影、短视频制作

二、比选方式

本次公开比选,采取综合评审方式实施,预算金额不超过60000.00(大写:陆万元整)。

三、作品主题

围绕现代化健康遂宁建设,聚焦“传承光荣 守护生命”主题创作微电影或短视频。用“小故事”阐述“大道理”、用“小切口”展现“大主题”、用“视频化”传播“大健康”,展现全市广大医务工作者用心用情守护人民健康的生动实践、暖心故事、人文关怀,在全社会营造尊医重卫、共护健康的浓厚氛围

作品制作要求

(一)微电影作品分为纪录片和剧情片两大类,时长 5—20分钟;短视频分为新闻、文艺、科普三大类,时长在 5分钟以内;

(二)作品内容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创作导向和价值取向,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紧扣主题,逻辑清晰、短小精悍、通俗易懂,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适合新媒体传播。作品涉及医学知识应科学严谨,不涉及任何商业广告。

(三)成片应画面清晰,有完整的片头、片尾,设置中文字幕、主创人员名单、创作单位等信息。视频要求为 MP4或 MOV格式,画面质量不低于 1080P。

(四)完成时间:20231020日前按要求制作完成最终作品。

、设计与制作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专业广告传媒公司签订视频拍摄服务合作协议,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制作(拥有宣传片的版权),中选的制作单位具体承办,负责宣传片的具体制作(包括脚本创作、部分视频拍摄、后期剪辑及修改成片等)。

、经费预算

6万元以下,含税全包价,报价不得高于该价格。

七、公司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备较强的影片制作能力,提供三部既往作品在招标现场进行展播,并提供其业绩证明(如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有获奖作品的提供获奖证明。

本项目比选申请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报名应提供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参与比选单位需根据“传承光荣 守护生命”微电影、短视频征集活动准备简单的故事脚本和大纲

(五)公司简要简介

(六)报价函、联系人、电话及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比选程序

(一)公示公告在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示公告对制作要求、评分细则等做说明。相关摄制单位报名后按要求提交参加比选材料(时间:202397911日)

(二)确定参选单位。根据拍摄单位意向报名及相关资质情况,确定邀请3家及以上单位参加比选。(时间:2023年9月12

(三)成立比选评审。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组织相关人员成立5人评审(建议由委领导书记或主任分管领导宣信科办公室规财科政法科担任评审小组,机关纪委担任全程参与监督),通过召开比选会,听取参选单位陈述参选的优势和最终报价,根据团队资质、制作方案、优秀作品案例、最终报价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时间:待定

(四)确定摄制单位。评审组根据参评单位的综合评分情况,报领导审批确定。

(五)签订合同。根据比选会有关内容,草拟宣传短片摄制合同,与摄制单位签订合同。

十、比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

比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2023911日17:30

比选时间:待定

比选地点: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四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上交资料地址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信息科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25-2655007

    邮箱:547576846@qq.com

通讯地址:遂宁市船山区西山北路276

附件:“传承光荣 守护生命”微电影、短视频制作比选综合评分表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9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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