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9•18”防空警报试鸣有关事项的解读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市政告字〔2023〕6号)、西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试鸣防空警报的通知》(市国动发〔2023〕12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2023年9月18日将在全县城区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活动。

一、试鸣时间:

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上午10:00—10:15

二、试鸣范围、方式

(一)试鸣范围:县城城区

(二)试鸣方式:由县人防警报控制中心按照规定时间统一发放警报控制信号。

防空警报试鸣顺序为:

发放预先警报:10:00—10:03(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发放空袭警报:10:06—10:09(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发放解除警报:10:12—10:15(连续试鸣3分钟)。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织实施防空警报试鸣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重要举措,是提高人民群众防空袭、防灾抗灾意识的必要手段。各有关单位要把防空警报试鸣作为提高全民国防观念、人防意识的重要措施来抓,严肃认真地做好此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有关单位对此次试鸣活动一定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具体方案,强化措施,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广泛宣传,确保安全。做好防空警报试鸣前的宣传,是确保防空警报试鸣工作取得实效的基础。要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市民对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认识,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整个试鸣过程社会秩序安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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