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优化营商环境10条措施解读
近年来,区市场监管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这个大课题,积极探索“改革+服务+监管”新路径,紧扣关键环节、强化精准施策,支持和服务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持续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竞争活力、创新活力,不断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区市场监管局日前正式印发《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10条措施》。这10条措施从“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推动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完善服务型市场监管模式”三个方面对服务市场主体措施进行了优化升级,现将10条措施解读如下。
一、企业开办3小时办结。优化企业开办综合服务,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员工就业社保登记、单位公积金账户设立、银行预约开户等环节全程后台办理,申请人登录“渝快办”平台一次填报、一次提交,在申办资料正确完整情况下3小时办结。
解读:申请人登录“渝快办”,进入重庆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E企办”),在提交材料完整、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通过一次填报、一次提交,在以往1个工作日办结的基础上,推动企业开办最大限度减环节、减时间、减成本,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员工就业社保登记、单位公积金账户设立、银行预约开户等6个环节最快3小时办结。咨询电话:023-58966106。
流程图
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交纸质材料办理登记的,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住所使用相关文件。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二、企业变更3个工作日办结。全面推行企业变更无纸化模式,依托“渝快办”平台,实现营业执照变更登记“一次提交”,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在申办资料正确完整情况下实现3个工作日办结。
解读:申请人登录“渝快办”平台或通过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窗口提交申请资料,在提交材料完整、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实现企业变更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如选择“全程无纸化”登记模式,可在线提交申请资料,完成实名认证、电子签名等在线确认手续。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选择凭有效证件现场领取纸质营业执照;也可选择营业执照寄递服务,实现“一次都不跑”。咨询电话:023-58966106。
流程图: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上签字确认。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个转企”1个工作日办结。实行“个转企”注册登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同步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就业社保登记等相关业务,在申办资料正确完整情况下将“个转企”办结时限由3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并为转型后企业免费提供一套印章。
解读:“个转企”指已办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以现有生产经营条件为基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重新登记为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办理途径: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登录“渝快办”,进入重庆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E企办”),选择 “个转企”专区,按系统提示在线填报相关资料,提交“个转企”申请。原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应为转型后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人、股东、发起人)。在提交材料完整、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实现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就业社保登记等相关业务1个工作日办结,转型后企业可申领1套免费印章(含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个人名章共4枚)。咨询电话:023-58966106。
四、许可事项10个工作日办结。通过前置服务、合并事项、过程指导等措施,进一步优化食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许可事项办理时限,在申办资料正确完整情况下实现10个工作日内办结。
解读:申请人在办理涉及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生产许可(特殊食品除外)、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行政许可事项时,在申请人提交材料完整、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实现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包括现场检查整改时间)。咨询电话:023-58966106。
五、对即将超期使用特种设备提醒率达100%。强化特种设备预警防控,深化“重庆市智慧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系统”预防监管,对即将超期使用的特种设备开展提醒服务,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解读:利用“重庆市智慧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系统”,对照“检验有效期预警”清理当月辖区内各生产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对未按时在网上申报检验的企业及设备逐一核实登记,由工作人员逐一电话提醒,提醒设备主体按时申报检验,完成定检工作,以避免使用超期未检设备,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六、强化知识产权服务指导。提升全区30个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窗口服务能力,面向创新主体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行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变“知产”为“资产”。
解读:区市场监管局在知识产权科、28个市场监督管理所、政务服务中心分别设立了知识产权综合咨询服务窗口。咨询方式:各创新主体如有知识产权申报、变更、撤销、许可、转让、保护、维权、质押融资等疑问,可自行前往就近知识产权综合咨询服务窗口或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23-58560359)。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指企业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经评估作为质押物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针对绝大多数中小科技企业没有有形资产做抵押担保无法得到银行贷款的情况,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七、营造良好市场竞争生态。深化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公平竞争一体化合作,推进万达开三地公平竞争审查交叉督查,督查结果互通互认,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解读:为切实推动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深化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公平竞争审查一体化合作,万达开三地签订《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协作机制的协议》。通过交叉督查方式,有效破除万达开三地行政壁垒和地域封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八、信用赋能助力企业发展。推广应用“山城有信”平台,开通掌上办年报等便利通道。优化信用信息公示规则,对仅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较低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信息自公示之日起届满3个月的,停止公示。提升信用修复效能,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市场主体可在线申请信用修复,实现“不见面修复、零见面办理”。
解读:“山城有信”平台:是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营造高品质消费环境,促进市场主体诚实守信健康发展,探索社会多方协同共治路径,增强信用监管效能,向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等群体提供政务信息和在线服务的微信小程序。进入途径:微信搜索“重庆市场监管”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微监管”,选择“山城有信”,即可进入小程序。掌上办年报:进入“山城有信”小程序后,点击右上角“年报填写”按钮,选择登录人员身份、输入统一社会代码或注册号等相关信息接受手机短信验证码并填写登录,登录后选择右下角进入“我的”,点击“年报填报”栏目进入年报填写页面,根据实际情况如实逐项填写,填写完成后在页面最下方点击“预览并公示”,检查填写内容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点击下方“提交并公示”完成。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的条件:1.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一年,其他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六个月。2.未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再次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3.符合《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第六条的其他修复条件(如: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规定的义务,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未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4.仅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较低数额罚款的,公示期为三个月,不再受理信用修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的材料:当事人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上传相关材料申请修复,也可以到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管管理局(咨询电话:023-58560342)现场提交材料。
九、“平台+联盟+专班”提供清单化服务。优化万开云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通过“提质强企”党建联盟,集成提供法律法规、质量品牌、知识产权、检验检测、融资贷款等咨询和服务。组建专班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提供“一企一策”服务。
解读:万开云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是通过有机融合市场监管系统各要素资源,面向产业、区域、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提供的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以下简称“小个专”)“提质强企”党建联盟是以万州区民营经济协会为纽带,将所属会员小微企业党组织和区市场监管局直接指导的“小个专”党组织联合起来,按照“党建引领、质量提升、资源共享、互促共进”的工作理念,搭建的合作交流平台,是服务市场主体、助力纾困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小个专”党员和市场主体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服务和质量提升服务的窗口。依托区民营经济协会党总支收集“小个专”高质量发展的需求清单,整合质量管理、认证认可、计量、标准、特种设备、知识产权、品牌培育、检验检测等市场监管领域资源,为企业提供高效、全面、便捷的服务。组建涉及质量管理、认证认可、计量标准、特种设备、知识产权等领域人员专班,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对应的政策咨询及服务。
十、深化包容审慎监管。逐步扩大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外联合检查范围,尽可能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施差异化监管,实现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两张清单,为市场主体提供容错纠错机制,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解读:区市场监管每年初制定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但因工作安排各成员部门后期需要开展计划外的抽查。为减少对市场主体的打扰,逐步将计划外的抽查也纳入联合检查范围。信用风险分级管理即根据不同企业的不同信用状况实施差别化监管措施。对于信用状况好、风险小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尽可能地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对于信用状况一般的市场主体,则执行常规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存在失信行为、风险高的市场主体,则增加抽查比例和监管频次。通过多部门联合检查和信用风险差异化监管,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实现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的转变,以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的通知》(渝市监发〔2021〕136号)(以下简称《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关于印发〈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的通知》(渝市监发〔2022〕33号)要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共涉及87项不予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涉及市场监管14个领域,包括证照、广告、网络合同、知识产权、特种设备、计量、标准化、工业产品、认证认可、食品、药品(含化妆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价格、不正当竞争以及传销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提出了3类45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涉及广告、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直销等8个市场监管领域。两张清单为市场主体提供容错纠错机制,健全了柔性监管新方式,减少了行政执法随意性,能够有效促进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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