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遂宁市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政策解读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遂宁市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制造业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全省推进六大优势产业提质倍增和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八届七次全会工作部署,我市坚持以绿色智造名城为引领,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制定印发《遂宁市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该《政策》重点围绕产业集群发展、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企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绿色化发展、制造业创新发展、企业做优做强做大、金融赋能产业发展、要素服务支持等七个方面,统筹市级工业发展引导资金、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等,用于保障政策兑现。该《政策》的出台将极大激励广大企业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工业化进程,为建设成渝中部现代化建设示范市和锂电之都注入新的强劲动力。

二、《政策》的起草过程

该项工作于2023年初开始启动,在文件形成过程中,牵头单位先后多次与市直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对接,广泛征求了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企业,商(协)会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开展了专家论证、公平竞争审查、社会风险评估工作,并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8月1日已经市政府八届4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主要内容

政策共八个部分二十一条内容。

第一部分:支持产业集群发展(政策1-2条落实省六大优势产业倍增有关政策,做强特色产业集群,夯实产业园区载体

第二部分: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政策3-5条)。产业强链韧链推进项目提速增量鼓励企业提能增效

第三部分: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绿色化发展(政策6-8条)。主要涉及加快数字化转型实施智能化升级,促进绿色发展。

第四部分:支持制造业创新发展政策9-11条)。鼓励搭建科技创新平台促进创新成果转化支持企业研发投入。其中第11条由市科技局另行组织兑现,所需资金从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五部分:支持企业做优做强做大政策12-13条加大企业培育力度,支持质量品牌建设。

第六部分:支持金融赋能产业发展政策第14条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第七部分:强化要素服务支持政策15-18条)。涉及集约用地人才引育企业服务平台开拓市场四部分内容

第八部分:附则政策19-21条涉及资金来源组织实施执行时限内容《政策》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每年一季度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兑现上一年度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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