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岱财评丨从“有房住”向“住好房”!山东要走高品质住宅这条路


配备非接触式门禁系统、带除霾和热量回收功能的新风系统、全屋水净化系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机制,全面实行“先验房后收房”……这是未来山东高品质住宅的“标配”。

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提高住房品质供给,从“有房住”向“住好房”转变。近日,《山东省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指导意见》正式印发,标志着山东正式开启高品质住宅建设开发新阶段。

什么是高品质住宅?山东用6个维度、48个字全面阐释:质量优良、安全耐久,功能优化、健康舒适,环境优美、便利宜居,设施完善、技术先进,低碳绿色、节能环保,服务精细、邻里和谐。这是广大群众心中普遍认可的好房子该有的样子。

高品质住宅并非一夜之间出现,而是顺应消费需求、行业转型升级需求。一方面,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配套设施齐全、户型设计合理、质量性能优良的高品质住宅深得市场青睐,群众对绿色、健康、智慧的高品质住宅需求日益增长,市场供给不足的矛盾也日渐突出。另一方面,房地产业经过40多年的发展,经历了起步探索阶段、快速发展阶段、高速波动阶段、促稳保价阶段,现在已进入深度调整期。前几个阶段主要注重量的增长,通过快速开发提供大量商品住宅,满足群众基本居住需求。当前,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更加注重质的提升,加快建设高品质住宅,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

加快推动高品质住宅建设也符合市场发展规律。如果你近两年去过售楼处,可能会发现,房地产市场分化很明显,市场整体有压力,但是高品质楼盘不愁卖,销售情况相对较好。目前,国内有些城市已经进行了积极探索:北京发布了《关于规范高品质商品住宅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提出了高标准商品住宅建设要求,包括最低品质要求和竞高品质住宅建设方案;重庆出台了《重庆市中心城区高品质生活居住区行动指引》;南京发布了《关于提升全市新建商品住宅规划品质要求的通知》……可以说,加快推动高品质住宅建设,正当其时。

从山东出台的《指导意见》来看,重点围绕“质量、功能、低碳、服务”四个方面,从政策标准、规划设计、施工建造、查验交付、物业运维等环节入手,提出12项具体要求,并明确了政策激励、示范引领等保障措施,为高品质住宅的开发建设和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

其中,针对住宅普遍存在的质量通病,山东提出要从“事前防控、事中控制、事后保修”三个方面聚力提升。比如,加强渗漏、裂缝、空鼓、管线不通、地漏和烟道返味串味、噪声干扰等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对易发常见问题的关键工序、关键部位的隐蔽工程,实行“举牌验收”等。针对群众关心的物业服务问题,山东要求高品质住宅物业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机制,实现质价相符、优质优价。

山东建设高品质住宅更加注重提升居住体验。包括住宅层高不小于3米,人、车、非机动车分流设计,车位配比不低于1:1.2,100%预留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等。此外,《意见》还特别强调高品质住宅要突出全生命周期管理,覆盖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交付使用和指导监督全过程。同时,在建设的关键技术方面应采用装配式技术、低碳技术、BIM技术、智慧技术……这一系列要求,都是从全面提升住户实际居住品质出发,让人们居住更舒心、更安心、更放心。

着力推动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山东还提出了一揽子支持政策。包括高品质住宅项目可纳入绿色金融支持范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按一定比例上浮;鼓励各市对开发企业配置高于现行标准规范建设的公共配套设施给予免计容奖励;采用精装修交付的商品住房,装修费用计入购房贷款基数,不计入缴纳公共部位维修资金基数等。

可以预见,在新政指导下,未来齐鲁大地将有更多高品质住宅将拔地而起。而推动高品质住宅建设,全面提升新建住宅品质,努力让人民群众住上更好的房子,也正是山东房地产业发展以人民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山东从“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大步迈进的必经之路。




·来源:大众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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