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解读

整治责任

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承担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工作属地责任,其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做好相应的牵头、督促工作。

各责任主体按照“一口一策整治清单确定的整治措施和时限要求,负责具体整改工作。

生态环境局负责统筹全市企业排污口、工矿企业及园区污水厂排污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的整治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全市城镇生活污水散排口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城镇雨洪排口的整治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排污口的整治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全市农田退水口、大中型灌区排口、水产养殖排污口、畜禽养殖排污口(含规上和规下)的整治工作。

市级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统筹职责范围内有关排污口的整治工作。

整治要求

抓好问题整改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要将其放到“共抓大保护的高度来认识,做好任务分解,压紧压实责任,督促各责任主体按照一口一策整治清单中整治措施、整治时限的要求,切实推进问题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统筹所属行业的入河排污口问题整改工作,根据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做好帮助指导,并督促下级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相关责任。对整治措施不能立行立改,需较长时间的整改项目,要按月细化整改时间节点,于2023710日前将细化时间节点后的整改项目清单报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

建立调度、提示、通报机制从20237月起,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月开展调度,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需在每月25日前,将辖区的整改情况和所属行业的督促指导情况书面报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日常调度、现场检查情况,将对存在整改工作推进滞后、整改质量不高和督促指导不力情况的县(区)、钒钛高新区、市级相关部门发出提示函。对存在整改工作严重滞后、未按整改措施开展整改、未开展督促指导或经提示后仍未有明显改进的,将予以通报。

切实巩固整治成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督促整改责任主体做好整改相关材料的收集工作,包括整改前后的入河排污口照片、整改现场照片、工程建设方案等资料。要加强入河排污口相关制度建设,推动形成入河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同时,要加强日常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设置排污口等违法行为。

政策文件链接:http://sthjj.panzhihua.gov.cn/zwgk/zcfg/zcwj/44875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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