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8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杉杉”)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技改新增8万吨/年锂电池电解液项目”。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在总投资额度范围内,对具体的项目投资内容及费用明细进行适当的调整。
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亚杉杉技改新增8万吨/年锂电池电解液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衢州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3、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19,677.1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11740.83万元,建设期利息为176.30万元,流动资金为7,760.00万元。资金来源为新亚杉杉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融资等);
4、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为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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