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江新区、宜宾高新区、“两海”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近年来,全市上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加快建设平安宜宾过程中,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他们不顾个人安危,不惜牺牲个人利益,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社会作出了表率、树立了榜样,谱写了新时代的正气之歌。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宜宾市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管理办法》,市政府决定对有突出表现的段鸿等4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沈小双、张健见义勇为群体授予“宜宾市见义勇为勇士”“宜宾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称号并给予奖励。
全市上下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学习他们伸张正义、舍己为人的道德品质,学习他们临危不惧、大义凛然的崇高精神,传承中华民族惩恶扬善、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良好社会风气。各部门(单位)要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切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关心关爱见义勇为人员、积极参与支持见义勇为事业的良好氛围,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宜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和群体名单
宜宾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6日
附件
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和群体名单
一、个人名单
段 鸿 叙州区莱茵河畔阳光半岛居民
梁 润 高县庆岭镇龙泉村8组26号居民
万云贵 兴文县大坝苗族乡古佛台村4组居民
王家书 屏山县书楼镇书院社区169号居民
二、群体名单
沈小双、张健见义勇为群体
沈小双 叙州区龙源府邸小区居民
张 健 翠屏区文星街68号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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