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丰都农业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送长江上游渠溪河(丰都县段)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丰农发文〔2023〕6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为加强长江上游渠溪河丰都段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长江上游渠溪河(丰都县段)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项目(项目代码:2306-500230-04-01-277991)。
二、项目法人
重庆丰都农业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址
长江上游渠溪河丰都县段。
四、建设性质
新建。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生态缓冲带工程。建设农田型河流生态缓冲带22处,长10.3km,生态修复面积144200m²。
(二)水生植物群落工程。建设水生植物群落构建工程4处,长6.0km,生态修复面积30000m²。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5856.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4912.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10.1万元,预备费用433.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水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及业主自筹。
七、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八、节能
该项目须按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建设,并按国家有关节能要求选用节能建筑材料。
九、招投标
项目招投标根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16号令执行。工程施工须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市政府指定媒体发布。
接此批复后,请你司抓紧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落实建设条件,优化设计方案,严格落实安全“三同时”。项目初步设计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复后,按程序将投资概算及时报我委审批。
原我委批复《关于渠溪河丰都段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丰都发改委发〔2022〕296号)作废。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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