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江上游渠溪河(丰都县段)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重庆丰都农业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关于报送长江上游渠溪河(丰都县段)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丰农发文202361有关材料收悉。为加强长江上游渠溪河丰都段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长江上游渠溪河(丰都县段)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项目(项目代码:2306-500230-04-01-277991)。

二、项目法人

重庆丰都农业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址

长江上游渠溪河丰都县段

四、建设性质

建。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生态缓冲带工程。建设农田型河流生态缓冲带22处,长10.3km,生态修复面积144200

)水生植物群落工程。建设水生植物群落构建工程4处,长6.0km,生态修复面积30000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5856.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4912.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10.1万元,预备费用433.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水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及业主自筹。

七、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八、节能

该项目须按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建设,并按国家有关节能要求选用节能建筑材料。

九、招投标

项目招投标根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16号令执行。工程施工须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市政府指定媒体发布。

接此批复后,请你司抓紧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落实建设条件,优化设计方案,严格落实安全“三同时”。项目初步设计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复后,按程序将投资概算及时报我委审批。

原我委批复《关于渠溪河丰都段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丰都发改委发〔2022296作废。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6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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