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黎*东 身份证号码:5102**********0010
被继承人:陈*清 身份证号码:5102**********0447
申请人黎*东因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于2023年7月24日向重庆市铜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提供了亲属关系证明、死亡注销户口证明、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继承分配方案、遗产管理人声明书、全体继承人名单等申请材料,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陈*清于2023年6月23日死亡。
二、申请人黎*东系被继承人遗产的全部继承人。
三、被继承人不动产位于1.原铜梁县巴川镇铁石路*号(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209字第0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铜国用2000字第****号),建筑面积为28.01平方米;2.原铜梁县巴川镇云龙巷*号*-*-*(房地产权证:209房地证2008字第0****号)。以上不动产系被继承人的遗产。
四、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黎*东 壹人继承。
五、除第四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我局拟对上述不动产办理继承转移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8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亚龙路2号1幢 重庆市铜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23-45670980、023-45673343
特此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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