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巴川所登声明(2023)集字第148号(赵*贵)

赵*贵因保管不善,将10407****号乡村房屋所有权证和凉井乡集建(1990)字第10-****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乡村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贵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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