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第一批重庆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


渝经信中小〔202318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公布2023第一批重庆市创新型

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企业: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及《重庆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要求,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开展了2023第一批重庆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前期各区县完成审查、公示等程序,现将通过评价的866家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予以公告有效期三年。

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有关要求,做好动态管理、培育扶持等工作,组织企业每年430日前通过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未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复核资格。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72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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