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东营区分局关于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4)销号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2023.6

反馈问题

石化企业VOCs治理工作仍然滞后,山东神驰化工有限公司、山东万通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未按时建成油气回收设施。东营昊辰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现河工贸有限公司等企业原料储存设施未对VOCs进行收集处理。

整改目标

加强监管,进一步提高VOCs治理效果。

整改措施

(1)针对石化、有机化工等重点VOCs排放企业的储罐区、装卸车等重点源项废气实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确保VOCs达标排放,完成2021年7个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建设。

(2)组织专题培训,提升VOCs治理技术指导能力及执法监管水平。加大对工业源的监管帮扶力度,对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等重点行业企业逐一现场核查,对废气收集率低、治理工艺低效等问题开展排查整治,对发现的涉气违法行为尤其是涉VOCs排放问题严格处罚,能够立行立改的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挂牌督办。

(3)责令山东神驰化工有限公司、山东万通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现河工贸有限公司等企业针对VOCs治理不到位问题制定细化整改方案,切实提高VOCs治理水平,确保2021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工作任务。强化监督管理,确保VOCs得到有效处置。

整改完成

情况

1.聘请环保专家对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等重点行业企业逐一现场核查,对废气收集率低、治理工艺低效等问题开展排查整治,对发现的涉气违法行为尤其是涉VOCs排放问题严格处罚,能够立行立改的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挂牌督办。督促企业对储罐区、装卸车等重点源项废气实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2.聘请VOCs治理专家对辖区内涉VOCs排放企业进行专题培训,提升VOCs治理技术指导能力。加大对工业源的监管帮扶力度。3.督促责令山东神驰化工有限公司、山东万通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完成VOCs处理设施安装并投入使用,并对山东神驰化工、山东万通化工进行了依法处罚。

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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