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6)销号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东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时间:2023.6

反馈问题

餐饮油烟扰民问题长期存在。督察期间,群众关于餐饮油烟信访举报80余件。督察组抽查河口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14家餐饮店发现,均存在油烟净化设备清洗不及时、处理效果差等问题。

整改目标

大中型餐饮单位安装符合环保要求的油烟净化设备并在营业期间保持开启状态。

整改措施

开展餐饮行业油烟污染治理,加强对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装置的监督检查,对未配套设立油烟净化装置的餐饮单位,依法查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规范使用。加强巡查力度,采取错时执勤、日常巡查等措施,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

整改完成

情况

加强对餐饮企业巡查力度,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餐饮企业,督促定期检测、清洗并提供油烟检测报告和净化设施清洗记录。目前,辖区内有餐饮单位1689家,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100%,做到应装尽装。

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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