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临清市委编办
关于职能运行监督员换届聘任的公告
为更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高效履职,根据《临清市市级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办法(试行)》(临办字〔2021〕8号)、《临清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临办发〔2019〕20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市公开聘任新一届机关事业单位职能运行监督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熟悉市情、社情、民情,热心支持临清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职能运行监督;
(三)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行业处分或纪律处分,自觉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四)年满十八周岁、不超过六十周岁,身体健康,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工作能力;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聘任范围
全市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各界群众。
三、聘任程序
(一)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符合聘任条件的报名人员填写《临清市职能运行监督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单位推荐的请加盖公章,于2023年7月31日前将扫描版发送至邮箱:lqsbbjxkh@lc.shandong.cn
(二)资格审查:市委编办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的职能运行监督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因素,择优确定20名拟入选新一届职能运行监督员名单。
(三)公示聘任:将拟入选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期满无异议的,颁发聘书,正式建立新一届职能运行监督员队伍,开展职能运行监管相关工作。
四、工作职责
在市委编办组织下,对全市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职能运行情况依法依规进行社会监督。职责权限主要包括:
(一)针对加强和改进机关事业单位职能运行监管工作向市委编办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向市委编办提出监督动议;
(三)参加市委编办举办的调研、述职会及监督检查等活动;
(四)反映群众对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履职的意见、建议;
(五)承担市委编办委托的其他监督任务。
五、其他事宜
(一)严格遵守聘任纪律,报名者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二)职能运行监督员工作属于志愿活动,聘任期间不领取任何报酬。
联系人:韩兴业 联系电话:0635-2326026
联系地址:临清市市级机关办公楼510室
附件:临清市职能运行监督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临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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