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咸医保函〔2023〕108号
咸阳市医疗保障局转发《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做好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市医疗保障基金监测中心,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函〔2023〕1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咸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ybj.shaanxi.gov.cn/gk/tzgg/277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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