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咸医保函〔2023〕109号
咸阳市医疗保障局
转发《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做好国家组织第二至五批和新疆“2+N”联盟集采部分药品采购协议期满接续及
江西十六省(市、区)联盟药品集采中选
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市医疗保障基金监测中心,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第二至五批和新疆“2+N”联盟集采部分药品采购协议期满接续及江西十六省(市、区)联盟药品集采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函〔2023〕1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咸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18日
抄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链接:http://ybj.shaanxi.gov.cn/gk/zcwj/2773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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