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大数据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

于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工作的通知》(鲁数字〔202318 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几点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开展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考试工作,是加强我区大数据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数字强区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根据文件规定的时间要求,确保职称考试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精心组织。各大数据主管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职称考试相关文件,熟悉职称考试相关政策要求以及今年考试工作的具体安排,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考试。

三、积极宣传。各单位要利用多种宣传载体向企事业单位宣传大数据职称考试有关政策,引导企事业单位支持和参与职称工作,充分调动大数据工程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有利于大数据工程技术人才成长发展的良好氛围。

联系电话:4110146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工作的通知.pdf

2.山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登记表.xlsx

 

 

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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