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淄博市2023年金银铜牌劳动关系协调员选树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市属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和水平,按照《淄博市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工作安排,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决定在全市开展金银铜牌劳动关系协调员选树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及数量

从全市从事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人员中,选树23名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36名银牌劳动关系协调员、46名铜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具体名额分配详见《淄博市金银铜牌劳动关系协调员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从事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人员主要包括:在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中从事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人员;乡镇(街道、社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中从事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人员;企业以及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中从事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人员。被推荐为2022年度山东省、淄博市金银铜牌劳动关系协调员的,不再参与此次选树活动。

二、选树标准

选树过程中,要严格把握选树标准,既要符合统一确定的基本标准,又要符合金银铜牌劳动关系协调员的必要条件。劳动关系协调员所在单位为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或工业园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一)基本标准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品德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

2.遵纪守法,廉洁自律,5年内无违法违纪问题,未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以及问责、约谈等组织处理,无违反诚信原则和失信惩戒记录等问题。

3.在协调劳动关系及相关领域从事本职岗位累计满2年以上,具备劳动保障特别是劳动关系法律法规方面的专业知识以及娴熟的沟通与交流技巧,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在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协调、矛盾调处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必要条件

1.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推荐对象应当认真履行劳动关系协调员职责,工作业绩突出,特别是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中成效明显,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员二级(含)以上或相关职业二级(含)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b.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文化知识和较强的专业能力,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银牌劳动关系协调员。推荐对象应当认真履行劳动关系协调员职责,取得良好工作业绩,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含)以上或相关职业三级(含)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b.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文化知识和较强的专业能力,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3.铜牌劳动关系协调员。推荐对象应当认真履行劳动关系协调员职责,取得较好工作业绩,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含)以上或相关职业三级(含)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b.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文化知识和较强的专业能力,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上述必要条件中,相关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劳动关系协调员、社会工作者等与协调劳动关系职业具有关联性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相关职业指用人单位中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保障事务处理、社会工作等与协调劳动关系相关的职业。特别优秀的,可破格推荐。

三、选树程序

(一)申报

1.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乡镇(街道、社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相关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后,按社保所属层级向区县或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申报,即市属企业向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申报,区县属企业向区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申报。

2.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成员单位推荐本部门工作人员的,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后,直接向同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二)推荐

区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组织对向本级申报的人员进行审查,并根据推荐名额和推荐对象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平衡后,按要求向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推荐。

(三)公布名单

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全市推荐情况,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后,确定全市金银铜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名单,在全市范围内公布名单,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金银铜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先进事迹,推广工作经验。

四、有关要求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高度重视劳动关系协调员选树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市里统一确定的标准、名额、程序进行推荐,要坚持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倾斜,面向长期在基层从事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并在稳定劳动关系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统筹考虑各类所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比例。对存在弄虚作假、不正当竞争等问题的,取消推荐选树资格。

请区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市属企业于2023年7月20日前将《淄博市金银铜牌劳动关系协调员推荐表》(附件2)《淄博市金银铜牌劳动关系协调员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3)盖章pdf版和word版发送至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公务邮箱zbldgxk@zb.shandong.cn。

 

附件:1.淄博市金银铜牌劳动关系协调员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2.淄博市金银铜牌劳动关系协调员推荐表.docx

          3.淄博市金银铜牌劳动关系协调员推荐对象汇总表.docx

 

 

淄博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3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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