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医药产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指引》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探索建立分行业领域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规则体系,研究制定一批符合行业特点和产业发展需求的商业秘密保护规则指引,是省、市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市市场监管局编写医药产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指引,用于指导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供我市相关企业参考使用。

二、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鲁市监竞争字〔2022〕289 号)、《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淄市监竞争字〔2023〕17号)等有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

该工作指引主要适用于医药产业,其他企业也可以参考使用。

我市医药企业相对比较重视技术信息的保护,在商业秘密保护的软硬件方面投入很大,对信息系统采取了较强的安全防护措施。但一些医药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不够系统,存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不够规范、不够标准的地方,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为了促进我市医药企业深入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建立更为规范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管理体系,提高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水平,切实保护企业创新,防止泄密,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在总结各方面的实践经验与理论成果的基础上,依照现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医药产业特点,编写了医药产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指引。

该工作指引共十一章,围绕商业秘密的保护机构设置、各项保护制度的建立,做到商业秘密全过程全域的保护管理,从定密、储存、应用到解密、销毁等整个商业秘密生命周期,从涉密文件、物品、载体、场所到信息系统等的商业秘密的各个领域,制定较为详细的保密措施,提供给医药企业借鉴使用,力争全面提升我市医药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水平,保护企业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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