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淄市监计量字〔2023〕47号
市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国资委、机关事务局、大数据局、能源局、粮食和储备局、畜牧局,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气象局:
现将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市监计量字〔2023〕99号)转发你们,请参照省工作方案中各部门的分工承担相应任务,并结合部门和区域实际,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工作方案的落实。
附件: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 淄博市气象局
2023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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