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财政局关于2023—2024年采购项目年度招标代理机构的比选公告

      一、比选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资阳市财政局2023—2024年采购项目年度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
      (二)比选人:资阳市财政局。
      (三)项目内容:比选确定5家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作为资阳市财政局2023—2024年采购项目年度招标社会代理机构。
      二、采购项目代理费及支付方式
      (一)资阳市财政局2023—2024年采购项目采购代理计费方式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号)文件要求计费标准收费。采购代理费实行项目包干制,即由中选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采购代理的全过程(与采购人共同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组织开标评标、协助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及履约验收等事项),采购代理费由各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代理机构。
      (二)其他未尽事宜在采购人与中选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代理委托协议书》时另行补充完善。
      三、代理机构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已登记备案;
      7. 本次选取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投选文件编制
      (一)投选文件内容
      1.公司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拟为本项目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4.投选单位简介;
      5.资格承诺书(附件2);
      6.根据综合评分要求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资料。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选文件及语言
      1.投选文件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
      2.投选文件的语言为汉语语言文字。
      五、投选文件密封
      投选文件须经密封后现场递交,投选文件密封封面应加盖投选人印章。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18日—2023年7月24日。
      (二)报名方式:满足报名条件的潜在投选人填写《报名表》(附件1),并在报名期限内将盖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ysczjbgs@163.com。
      (三)报名地点:资阳市财政局(新城路99号)506室。
      (四)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8-26633086。
      七、比选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3年7月25日上午10:00。
       (二)地点:资阳市财政局2楼209会议室。
       八、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本次比选评审工作由资阳市财政局组建评审小组具体实施。
       (二)本次比选采取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对投选人递交的投选文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单位进入综合评分。评审小组按照《综合评分表》(见附件3)对符合条件的投选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由综合得分最高的5个投选人作为中选人。
       (三)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对比选要求或投选文件的理解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审小组现场研究确定并形成文字记录。
       (四)本次比选须有不少于6家投选人参与比选,若少于6家投选人参与比选,则本次比选无效,比选人择期组织二次比选;若二次比选仍少于6家投选人参与比选,则本项目不再组织比选。
       九、比选结果
       确定中选人后,比选人将比选结果书面告知中选人,但不再对其余投选人作出任何解释。
       十、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十一、其它内容
       (一) 无论比选通过与否,投选人的投选文件均不退还,比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选人自行负责。
       (二)本次比选项目服务期限为中选日起算2年。
        十二、代理机构服务条款
       (一)本次比选中选人纳入资阳市财政局社会代理机构名录库,按照本次比选得分高低顺序确定机构排序,履约期限内每次招采前按序确定当次社会代理机构。
       (二)每次招采完成后,资阳市财政局根据《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考核表》(见附件4)对代理机构的服务进行考核打分。单次得分低于80分的代理机构,在下一轮选取代理机构服务时轮空1次;单次得分低于70分的代理机构,在下一轮选取代理机构服务时轮空2次;单次得分低于60分的代理机构,在下一轮选取代理机构服务时轮空3次。
       附件:1. 报名表
                  2. 资格承诺书
                  3. 综合评分表
                  4. 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考核表
 
 
资阳市财政局
2023年7月17日
 
 
 
 
 
 
 
 
 
 
 
附件1
报 名 表
 
 项目名称:资阳市财政局2023—2024年采购项目年度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名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资格承诺书
 
资阳市财政局:
我公司作为本次资阳市财政局2023—2024年采购项目年度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资质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涵盖该项经营业务;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比选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比选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比选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比选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2023年7月  日
 
 
附件3
综合评分表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报价 20分 1.参照国家发改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投标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报价,承诺按照文件收费标准报价的得10分。
2.承诺按照文件标准收费报价下浮2%的,得12分;
3.承诺按照文件标准收费报价下浮4%的,得14分;
4.承诺按照文件标准收费报价下浮6%的,得16分;
5.承诺按照文件标准收费报价下浮8%的,得18分;
6.承诺按照文件标准收费报价下浮10%的,得20分。
 
代理机构
经营条件
15分 1. 资阳市内有固定主营业场所或承诺中标后立即在资阳市内组建主营业场所的得5分(提供房产证、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 具备政府采购一体化电子开标评标平台的得5分;
3.经营年限3年以下得1分,3-5年得3分,6年以上得5分。
 
管理制度 16分 建立完备的项目管理制度:1.采购代理委托管理制度;2.采购需求制定管理制度;3.采购文件编制管理制度;4.信息公告管理制度;5.评审管理制度;6.保证金管理制度;7.质疑答复管理制度;8.内控管理相关制度。注:制度完备、可行,每具有一项得2分。  
人员资质 21分 1.专职从业人员数量(缴纳社保人员):5人-10人,得3分;11人-20人,得6分,21人及以上,得9分;
2.具备《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与政府采购业务相关的资质或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数量:1人-2人,得4分;3人-4人,得8分;5人及以上,得12分。
 
业绩
 
28分
 
1.比选申请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在财政业务领域具有招标代理业绩,每提供一个得4分,最多得20分。(提供委托代理协议)
2.2020年1月1日以来参与过省财政厅组织开展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的,每参与1次,得2分,最多得4分;参与过省财政厅组织开展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获得80分及以上成绩的,每获得1次,得4分,最多得4分。
 
合计 100分    
 
评审人员签字:
 
 
 
附件4
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考核表
考核要点 分值 内容 备注
需求
审查
12分 需求审查
(6分)
总预算20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求审查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每推迟1天,扣2分,扣完为止。 考核时间以采购经办人通知时间和收到审查结果全套资料(完整的、有专家签字确认的)时间计算
总预算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项目,需求审查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每推迟1天,扣2分,扣完为止。
总预算100万元以下的项目,需求审查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每推迟1天,扣2分,扣完为止。
需求审查公示意见审核情况(6分) 若需求审查(200万元以上项目)公示,被财政局退回,每退回一次扣3分,扣完为止。 以财政执行系统审核情况为准。
采购文件制作 30分 采购文件初稿(10分) 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采购文件,每推迟1天递交的扣2分,扣完为止。  
采购文件终稿(10分) 采购文件初稿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修改,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终稿,每推迟1天扣2分,扣完为止。
采购文件编制准确性(10分) 采购文件中是否出现错别字或前后不一致、有明显偏差。若出现一次扣2分。因采购文件编制问题导致投诉举报,出现一次扣8分。
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结果公告 8分 公告发布及时性(2分) 在收到采购人书面确认函后1个工作日内发布相应的采购信息,每推迟1天扣1分,扣完为止。  
公告信息准确性(6分) 发布的采购公告有错误的(错别字、漏填或前后信息不一致),出现一处扣2分。
开标
组织
20分 开标流程(4分) 开标流程规范,组织协调能力优得4分;开标流程规范,组织协调能力良得2分;开标流程不规范,组织协调能力差得0分。  
评审结果内部审核(8分) 对开标、评标、评审结果等具有内部审核制度,制度完善得8分;对开标、评标、评审结果等具有内部审核制度,制度一般完善得4分;无内部审核制度不得分。
流标、废标情况(8分) 若因前期准备、招标文件不规范、开标程序不合规范等代理机构自身原因造成了流标、废标的,不得分。(投标人标书制作、应标有误等原因造成流标、废标的除外)
投诉和质疑 15分 质疑(6分) 因代理机构自身原因导致供应商质疑成立的,每有1次扣3分,扣完为止。  
投诉(9分) 因代理机构自身原因导致供应商投诉成立的,每有1次扣5分,扣完为止。
采购文件资料 5分 文件资料完备(3分) 评标结束后,采购文件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和移交。开评标资料、备案资料不齐全的,每项扣1分;资料有错误,没有造成不良影响的,每项扣1分;  
文件资料移交及时性
(2分)
移交不及时的,每推迟1天扣1分。
采购工作的诚信性 10分 信息保密性
(10分)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及时反馈招标情况,不得发生泄漏招标相关信息、欺瞒业主等行为,出现一次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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