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安委〔2012〕10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要求,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及相关专业标准,经企业自评、申请、评审、公示等程序,资阳市宏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中节能(资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乐至县石湍砖厂、乐至孔雀机砖厂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条件,现予以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
资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8月21日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安委〔2012〕10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要求,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及相关专业标准,经企业自评、申请、评审、公示等程序,资阳市宏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中节能(资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乐至县石湍砖厂、乐至孔雀机砖厂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条件,现予以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
资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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