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进一步规范门诊特殊疾病认定工作,市医保中心拟对门诊特殊疾病认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核查。现将此次核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2022年门诊特殊疾病认定病例资料。
二、核查内容
门诊特殊疾病认定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
三、核查要求
(一)核查方式:现场核查或医疗机构提供资料到医保中心抽查。
(二)抽查比例:按不低于当年认定量5%的比例抽查,病例资料需覆盖到每个月。
四、时间安排
2023年7月17日上午9:00--12:00 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3年7月17日下午2:30--5:30 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3年7月18日上午9:00--12:00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3年7月18日下午2:30--5:30 宜宾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7月19日上午9:00--12:00 宜宾市中医医院
五、抽查人员
肖 春 市医保中心待遇审核科科长
张 琴 市医保中心待遇审核科副科长
钟 军 市医保中心待遇审核科工作人员
梁 粟 市医保中心待遇审核科工作人员
张 晖 市医保中心待遇审核科工作人员
周 丹 市医保中心医药机构管理科工作人员
六、其他事项
请各医院提前做好认定病例资料准备工作。
联系人:肖春 联系电话:13508186446
宜宾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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