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特殊疾病认定工作核查的通知

市本级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进一步规范门诊特殊疾病认定工作,市医保中心拟对门诊特殊疾病认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核查。现将此次核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2022年门诊特殊疾病认定病例资料。

二、核查内容

门诊特殊疾病认定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

三、核查要求

(一)核查方式:现场核查或医疗机构提供资料到医保中心抽查。

(二)抽查比例:按不低于当年认定量5%的比例抽查,病例资料需覆盖到每个月。

四、时间安排

2023年7月17日上午9:00--12:00 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3年7月17日下午2:30--5:30  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3年7月18日上午9:00--12:00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3年7月18日下午2:30--5:30  宜宾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7月19日上午9:00--12:00 宜宾市中医医院

五、抽查人员

肖  春   市医保中心待遇审核科科长

张  琴   市医保中心待遇审核科副科长

钟  军   市医保中心待遇审核科工作人员

梁  粟   市医保中心待遇审核科工作人员

张  晖   市医保中心待遇审核科工作人员

周  丹   市医保中心医药机构管理科工作人员

六、其他事项

请各医院提前做好认定病例资料准备工作。

联系人:肖春   联系电话:13508186446

宜宾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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