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勘察设计企业:
为加强对我市勘察设计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勘察设计质量,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业动态核查办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川建勘设科函〔2023〕2005号)等规定,现将2023年度勘察设计企业动态核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及范围
截止2023年6月31日已录入攀枝花市入攀登记系统中的所有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二、核查时间
2023年7月8日至2023年10月30日,开展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动态核查工作。
三、核查内容
(一)企业资质条件。
1.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及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资历)及数量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业绩、个人执业行为是否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抽查核对项目负责人及参与项目专业技术人员是否与注册、登记信息一致。
2.注册在企业的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是否存在“挂证”行为,其个人业绩、个人执业行为是否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二)企业市场行为。
1.入攀登记企业资质等级、执业人员等是否与入攀登记资料一致;省外企业执业人员等是否为入川备案内人员。
2.勘察设计企业有无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的,或者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以及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
四、核查方式及要求
(一)由我局和各县(区)部门协同开展。采用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等方式,对被检查的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开展核查。
(二)我局对在我市域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的所有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进行动态核查,并指派2至3名专家参与检查工作。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核查内容事项相关的项目负责人以及注册执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核查场所配合核查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现场提供的受检资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勘察企业自行准备近2年来企业承担的1-2个项目的勘察报告、审查合格报告等相关资料;设计企业自行准备近2年来企业承担的1-2项目的施工图及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全套)等相关资料,由核查人员进行市场行为检查(具体准备事项详见附件)。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在办公经营场所或规定的核查现场配合核查,如无特殊原因,必须到场。
(三)被检查的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应当在办公经营场所或规定的核查现场配合检查,如无特殊原因,必须到场。
(四)对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勘察设计企业将依据《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业动态核查办法》规定进行处理,并上报省厅,同时在“四川省双随机监管平台”中按要求录入检查结果。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勘察设计企业抽检名单.xls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5日
(联系人:龙素芬,联系电话:0812-3359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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