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人:马*芳 身份证号码:5102**********320X
申请人:龚*斌 身份证号码:5002**********0418
申请人:龚*宇 身份证号码:5002**********0312
被继承人:龚*学 身份证号码:5102**********0431
申请人马*芳、龚*斌、龚*宇因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于2023年7月4日向重庆市铜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提供了亲属关系证明、死亡注销户口证明、夫妻关系证明、户口本、身份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继承分配方案、遗产管理人声明书、全体继承人名单等申请材料,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龚*学于2020年11月24日死亡。
二、申请人马*芳、龚*斌、龚*宇系被继承人遗产的全部继承人。
三、被继承人与配偶马*芳共有的不动产位于1、原铜梁县东城街道办事处塔山东街***号*单元*-*(房地产权证:209房地证2013字第3****号),住宅,建筑面积为150.16平方米;2、原铜梁县巴川街道办事处迎龙路**号附*号(房地产权证:209房地证2014字第2****号),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45.28平方米;3、铜梁区东城街道塔山东街***号(不动产权证书:渝2019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30****号),商业服务,建筑面积为47.59平方米。以上不动产50%系被继承人的遗产。
四、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马*芳、龚*宇 贰人继承。
五、除第四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我局拟对上述不动产办理继承转移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3 年 7月 26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亚龙路2号1幢 重庆市铜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 023-45670980、023-45673343
特此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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