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名称

违法单位(个人)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时间

备注

1

江北土地执罚〔2023〕第1

**非法占地案

**

未经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土地866.92平方米修建房屋及硬化地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1对非法占用的866.92平方米土地上修建的房屋及硬化地面予以拆除;

2按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元处以罚款,共计罚款人民币8669.2元。

2023626

2

江北土地执罚〔2023〕第2

*非法占地案

*

未经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土地547.33平方米修建房屋及硬化地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1对非法占用的547.33平方米土地上修建的房屋及硬化地面予以拆除;

2、按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元处以罚款,共计罚款人民币5473.3元。

202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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