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乡村振兴局关于遴选眉山天府新区2023-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申报的公告

为切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农函〔2019909号)文件要求,现就组织申报眉山天府新区2023-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项目为申报类别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涵盖农田田型调整,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包含山坪塘、蓄水池、提灌站等),田间道路建设,地力培肥等内容。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需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应在本地区工商登记注册或有关部门认定一年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场所和资金,经营状况良好,无失信记录,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涉农企业牵头申报的,应提供单位上年末总资产、总负债、营业收入等财务数据。

3.申报主体的实施方案需经市农业农村部门审核通过后,方能执行建设任务。

4.实施项目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只能用于粮油作物的种植。

5.项目建设周期:年度项目建设工期240日历天(设计工期60天,施工工期180天)。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建设地点

1.2023年项目

12023年龙马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拟选址范围:龙马镇凤梧村、江西村和双丰村3个村,建设规模1万亩。

22023年贵平镇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拟选址范围:贵平镇三峨村、庆祝村和火花村3个村,建设规模1万亩。

2.2024年项目

  1. 高家镇、贵平镇、龙马镇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拟选址范围:高家镇罗汉村、金河村和花园村等整镇推进;贵平镇中岗村、龙岩村、升龙村和粮丰村;龙马镇凤凰村、龙桥村、狮岭村和长河村,计划实施面积4.1万亩。

  2. 北斗镇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项目,拟选址范围:龙凤、金耀、碧山等村,计划实施面积1.5万亩。

    3.2025年项目

    1)龙马镇、贵平镇和北斗镇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拟选址范围:龙马镇爱群江西村、双丰村等;贵平镇静宁村、贵坪村、林河村和龙江村等整镇推进,北斗镇甘泉村、灯杆村和城堰村等整镇推进,拟实施面积5.2万亩。

    2)高家镇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拟选址范围:中坝村,计划实施面积0.3万亩。

4.2026年项目

1)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拟选址范围:视高街道、青龙街道、锦江镇实施,拟实施面积2.2万亩。

2)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范围:贵平、视高街道、青龙街道、锦江镇实施,计划实施面积2.8万亩。

建设年度、地点及规模按省、市要求可适当进行调整。

(二)项目概算投资

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概算投入不低于4000/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概算投入3500/亩。其中2023—2026年新建高标准农田概算投资50000万元,2023—2026年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概算投资19600万元,合计项目概算总投资69600万元。

(三)项目奖补方式

每年度的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实施主体应自行筹集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并组织建设,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采取预付款、进度付款等灵活方式奖补实施主体。待项目实施完成,经市、县级主管部门和第三方机构核定工程量和投资,并验收工程合格后,据实拨付剩余财政补助资金。新建按亩均投资不低于4000元,完成投资任务上级补助资金约1500/亩(按当年上级实际下达资金为准);改造提升按亩均投资3500元,完成投资任务后上级补助资金约900/亩(按当年上级实际下达资金为准)。

四、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规范,需含营业执照、合作协议、上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等,一式两份,简装成册。

五、申报时间

202375日至2023712日。材料提交地点为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乡村振兴局农业服务股205办公室

六、咨询方式

有关申报的未尽事宜,可咨询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乡村振兴局相关股室。具体申报受理事宜联络方式如下:

联系人:祝志文  联系电话:028-36465069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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