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南市市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撤销设立登记决定书
济市中行审撤字〔2023〕111号
企业名称:济南才宁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吉东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3MACBKCM86T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丘山小区1号楼2单元802室
成立日期:2023-03-1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鞋帽批发;文具用品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产品批发;日用品批发;鞋帽零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家具销售;日用品销售;销售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5月10日,我局收到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移送函(济市中市监案移字〔2023〕0425-1号),称:“我局根据济南市市中区非法集资处置防控专班推送的核查企业信息,并配合济南市市中区党家街道办事处非法集资处置防控专班对济南才宁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丘山小区1号楼2单元802室进行现场检查,未找到该公司登记住所,也未找到该公司。” 同时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以下证据:1、市中区非法集资处置防控专班推送的核查企业名单;2、现场笔录及现场照片。
通过查阅张吉东在2023年3月15日申请办理济南才宁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登记档案,张吉东在该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山东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中填报的市场主体住所详细地址是济南市市中区丘山小区1号楼2单元802室,承诺“申请人承诺,住所(经营场所)信息表示真实无误,如真实情况与填报不符,视为提交虚假材料,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并签字确认。
经查明,张吉东在2023年3月15日申请办理济南才宁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山东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与实际情况不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的规定,构成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违法行为。
因无法与济南才宁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法定代表人张吉东取得联系,2023年5月16日我局在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济南才宁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登记时间、登记事项向社会公示45日。公示期满后,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开展调查。经调查认定存在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相关市场主体和人员无法联系或者拒不配合的,登记机关可以将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时间、登记事项等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45日。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登记机关可以撤销市场主体登记。”之规定,我局决定:
撤销济南才宁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3月17日设立登记。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在济南市市中区、槐荫区、长清区、平阴县人民法院中选择管辖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济南市市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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