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送达撤销公司设立登记决定书公告[发布日期:2023-07-04]

济南市市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送达撤销公司设立登记决定书公告

我局对罗正锋投诉济南宣鸟经贸有限公司涉嫌冒用其身份信息取得公司设立登记一案,依法作出《撤销设立登记决定书》(济市中行审撤字[2023]101号)。根据《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公告期为60日。

济南市市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07月04日

济南市市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撤销设立登记决定书

济市中行审撤字[2023]101号

被撤销企业名称:济南宣鸟经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70103MA3MW6FX9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罗正锋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84号名商广场B座2-720

注册资本:200万元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非专控通讯器材及配件,电子产品,办公用品,五金产品,仪器仪表,文具,体育用品,日用品百货,针纺织品,化妆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洗涤用品,家用电器,包装材料,日用橡胶制品,日用塑料制品,服装鞋帽,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纸制品,机械设备及配件,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皮具,照明器材,日用不锈钢制品,日用铝合金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道,阀门,厨具,钟表,眼镜,日用玻璃制品,钢材,电子元器件,音响设备,卫生洁具,消防器材,摄影摄像器材,环境设备,金属材料,泵,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花卉,苗木,摩托车,两轮助动自行车,桶装润滑油,食品;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不含培训及办学);营养健康咨询(不含诊疗);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园林绿化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货运代理;仓储理货(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计算机图文设计;国内广告业务;物业管理;建筑机械设备租赁(不含特种设备);房地产中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2年09月26日,罗正锋向我局投诉济南宣鸟经贸有限公司冒用其身份信息进行登记注册,将其登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申请撤销该公司2018年03月29日的设立登记。

通过查阅2018年03月28日公司设立时的登记档案,档案中提交的登记材料证明,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为罗正锋,监事为廖发展,委托人为贾晨龙。调查人员给监事廖发展身份证住址发送EMS函件,邮件退回,无法与其取得联系。调查人员给委托人贾晨龙身份证住址发送EMS函件,与其取得联系。2022年09月28日委托人贾晨龙递交了《情况说明》。济南宣鸟经贸有限公司2021年09月10日被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列入异常名录{市中监管发(2020)19号【2021】392号}。

因无法与济南宣鸟经贸有限公司取得联系,2022年09月2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开展调查。经调查认定存在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相关市场主体和人员无法联系或者拒不配合的,登记机关可以将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时间、登记事项等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45日。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登记机关可以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的规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

2023年06月07日调查人员对罗正锋进行询问,罗正锋称2018年底单位要求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无意中看到本人在这家公司任职,才知道有这家公司的,通过APP系统向税务反馈过这个事情,税务部门将本人的任职信息删除后,就没再关注。2022年又想起这个事情,查询发现本人还是法定代表人,才开始拨打市长热线进行反映。不认识该公司监事廖发展和委托人贾晨龙。登记档案中罗正锋的签名也不是本人签署。2023年6月7日,罗正锋提交了桂东县公安局出具的证明,证明该公司档案中罗正锋的身份证系丢失的身份证。

根据以上查明的证据证明,2018年03月29日济南宣鸟经贸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系冒用罗正锋的身份信息注册,属于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登记注册的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之规定,构成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设立登记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我局决定:

撤销济南宣鸟经贸有限公司2018年03月29日设立登记。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在济南市市中区、槐荫区、长清区、平阴县人民法院中选择管辖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济南市市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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