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落实2023山东省旅游发展大会决策部署,加快推动全市文旅融合突破发展,加快构建供给优质、运行高效、结构均衡的现代文旅产业体系,经过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多轮修改提升,完成《加快文旅融合突破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起草(以下简称《方案》),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实施。
二、决策依据
根据《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文旅深度融合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及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实施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关于推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配套政策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烟台市《方案》。
三、出台目的
深入挖掘烟台海洋文化、红色文化、胶东民俗文化等城市文化内涵,充分发挥山海岛泉河自然资源优势,着眼于当前落实自上而下的提振消费部署,中长期促进文旅提质赋能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通文旅融合突破发展路径,构建空间上海陆统筹、业态上深度融合的发展新格局,加快建设国家文旅融合发展新高地和世界级滨海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四、主要举措
《方案》明确了2023-2025年分年度的总体任务和发展目标,重点开展文化塑旅、项目建设、文旅消费、海洋旅游、乡村旅游、要素升级六个文旅融合突破发展行动,同时提出组织领导、项目用地、金融支持、人才支撑四项保障措施。
(一)聚焦“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主线,开展文化塑旅突破发展行动。梳理传承“烟台文脉”,加大城市文化的挖掘梳理、研究阐释力度,推出烟台文化代表性丛书,评选公布“烟台文化标识”,提升烟台文化影响力。建设胶东红色文化示范片区、昆嵛山传统文化片区两大引领性、示范性文化片区。
(二)聚焦发展动能培育,开展文旅项目突破发展行动。突出目的地“硬核”吸引力提升,重点突破芝罘仙境朝阳所城、崆峒胜境、海上世界、蓬莱区丘山谷、黄渤海新区葡萄酒国家馆等10大旗舰文旅项目。突出全域项目建设招引提质增量,布局实施147个在建文旅项目,年均新增文旅投资200亿元以上;走出去与请进来、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靶向”招引,到2025年新签约亿元以上文旅项目50个。
(三)聚焦当前自上而下提振消费主基调,开展文旅消费突破发展行动。实施“引客来烟”“文旅引流”“好客好品”三个计划,深拓入境旅游市场,精耕国内旅游市场,对旅行社以包机、包船、邮轮、包列、自驾游团队等形式招徕客源,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策划举办烟台葡萄酒节、苹果节、大樱桃节、海岸生活节、沙滩音乐节、开海节等品牌节会,开展“仙境烟台·人间烟火”系列评选和宣传推介活动,激活网红经济和夜间经济。推出市县两级旅游必购品礼包,设置“一区一店”旅游必购品旗舰店。开展文旅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打造“仙境烟台”服务明星队伍。健全旅游投诉快速响应处置机制,守牢旅游安全等“一排底线”。
(四)聚焦塑强烟台“深蓝”优势,开展“文旅+海洋”突破发展行动。建设“仙境烟台”度假廊道,培育海洋度假区集群、精品海岛集群,丰富邮轮游艇游、海洋牧场游、海钓游、潜水游、海上运动游等产品,推动“观光看海”向“立体玩海”升级。
(五)聚焦做强烟台“绿色”优势,开展“文旅+乡村”突破发展行动。建设“鲜美田园”休闲廊道,全域打造“鲜美田园”环线风景路,围绕“十一集聚区”构建全季产品体系,一体化布局完善驿站服务体系,打造国际化乡村旅游目的地。对新获评的国家、省级乡村旅游重点镇、村,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六)聚焦推动文旅产业链补链强链,开展文旅要素升级突破发展行动。加快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民宿、美食、交通全链条升级,提升目的地配套服务水平。对新获评的5A级景区,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新获评的4A级景区,市县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10万元;对接待游客首次超过千万的大景区,市县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80万元、20万元。对新建国际知名五星级酒店,获得五星级评定的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新获评的四星级饭店,市县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10万元。对新获评的省乡村旅游民宿集聚区和全国甲级、乙级民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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