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日前发布公告称,近日已收到郑州热力集团通知,郑州市国资委已原则同意郑州热力集团按照相关规定受让郑煤集团所持的部分股份。
6月14日,郑州煤电发布公告称,河南省政府国资委原则同意郑煤集团向郑州热力集团转让郑州煤电5.4473%股份,即6637.1万股,转让价格为4.52元/股。
权益变动前,郑煤集团持有郑州煤电股份6.3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91%,郑州热力未持有公司股份;此次权益变动后,郑煤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6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46%。郑州热力持有公司股份6637.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5%。
郑州煤电曾表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郑煤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资料显示,近两年来,郑州煤电相继迎来了中国平煤神马以及中豫信增等国资背景股东,其控股股东郑煤集团的持股份额也随之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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