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类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保障不动产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有序衔接,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57号)、《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扎实做好不动产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2〕5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对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类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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