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解读
资讯
工业快报
政策快报
微信扫码分享
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环委〔2023〕1号)要求,结合经济和信息化厅“三定”规定和《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以及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形成了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保护具体牵头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开。
附件: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保护具体牵头事项清单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上一篇: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23年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23:17:56
培育更多“绿色风口” “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出台
一季度小微企业有效需求回暖 金融服务迈向可持续发展新阶段 _ 新华社《》官方网站
直击世界人工智能大会丨世界人工智能大会勾勒三大发展主线 _ 新华社《》官方网站
实现碳达峰目标,路线图明确
超700家上市公司半年报预喜 机构紧盯业绩“含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