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解读】广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解读《广饶县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23〕22号)要求,为做好全县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提高冬季取暖清洁化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县综合执法局牵头起草了《广饶县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先后征求了各镇街、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油地融合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单位的意见,达成一致后,由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二、重要意义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事关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加快推动清洁取暖是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的有效途径。冬季取暖在内的大规模高强度煤炭消费是导致主要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长期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之一,特别是劣质散煤直燃排放污染物。通过加快推动以替代散烧煤为主要内容的清洁取暖工作的开展,可以有效促进取暖用能结构优化调整,大限度地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为减少雾霾、建设美丽广饶做出积极贡献。

三、起草依据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23〕22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印发此方案。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五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按照“政府引导、稳妥推进、合理负担、惠及民生”的原则。2023年,全县计划完成县城区清洁取暖改造37万平方米、农村清洁取暖改造3900户;完成县城区既有建筑能效提升9万平方米、农村农房能效提升2000户。

第二部分,工作职责。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是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等工作;广饶宏源热力有限公司、各镇街分别负责组织实施县城区、农村清洁取暖建设改造任务;广饶县供电公司负责做好电代煤工程配套电网改造工作;相关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

第三部分,补贴政策。明确了工业余热集中供热项目、电代煤项目、气代煤完善项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工程建设补贴以及对实施电代煤、气代煤完善改造用户进行的运行补贴标准及资金来源。

第四部分,实施步骤。明确项目建设时间节点,部署阶段(2023年5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的制定,建立改造项目详细台账。实施阶段(2023年9月底前),选购符合要求的清洁取暖设备,各镇街组织实施辖区内项目建设。验收调试阶段(2023年10月底前),县综合执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街组织竣工验收,建立到户竣工台账。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二是严格督导调度,加强工作调度,采取定期检查、重点巡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三是规范资金管理,保障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四是强化安全监管,确保清洁取暖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安全及运行安全;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清洁取暖政策和安全宣传相关工作。

咨询单位:广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方式:0546-6928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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