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渝中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核心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规划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方案》起草背景和依据
(一)起草背景
为加快推进我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核心区建设,助力打造西部金融中心主承载区,根据《重庆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银发〔2022〕180号)、《重庆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细则》(渝府办发〔2023〕13号),结合渝中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1.《重庆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银发〔2022〕180号);
2.《重庆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细则》(渝府办发〔2023〕13号);
二、《方案》起草过程
(一)起草单位
渝中区金融办
(二)征求意见情况
为提高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决策质量,起草过程中,向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住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同时通过集体座谈研讨方式,向重点驻区金融机构当面征求意见。
三、《方案》主要内容
开篇介绍了制定《方案》的必要性及政策依据。正文包括工作目标、具体举措、保障措施等三部分。
(一)工作目标。一是绿色金融发展体系更加健全,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渝中区基本建立组织多元、产品丰富、政策有力、市场运行安全高效的绿色金融体系。二是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更加有力,力争到2025年末辖区绿色贷款余额全市占比25%以上,绿色债券余额全市占比稳定在30%以上。三是绿色金融与绿色产业更加融合,识别全区主要产业部门绿色低碳转型的投资机遇,建设一批绿色低碳示范工程,推动形成开放、协同、高效的创新生态系统。四是绿色金融跨区域合作成效更加显著,争取成渝、中新、中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合作交流,实现信息共享、生态共治。五是绿色金融服务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更加高效,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降低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国家下达目标、森林覆盖率达到57%,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二)具体举措。一是完善绿色金融组织体系。进一步集聚各类金融机构,加快提升金融集聚区能级。鼓励社会资本多元化参与绿色投融资。积极推进新兴金融机构重点支持绿色产业发展,丰富绿色金融服务主体。二是优化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争取将符合条件的绿色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支持范围。鼓励企业发行绿色债,鼓励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鼓励银行机构创新绿色信贷品种。推动投资基金支持绿色科技项目。支持绿色企业上市挂牌。三是提升绿色金融业务管理能力。引导区内重点金融机构科学制定绿色金融业务发展规划,单列绿色信贷计划,健全绿色金融治理框架。引导银行、金租等金融机构根据相关标准,完善绿色金融业务管理,建立健全绿色信贷环境效益测算方法和制度,推动环境效益外部性内部化。四是积极参与碳金融市场建设。参与培育优化碳交易市场,推动机构和个人参与碳金融市场交易,提升碳金融市场交易活跃度,健全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五是建立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示范体系。探索金融支持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示范路径。助推生态利用型、循环高效型、低碳清洁型、环境治理型“四型产业”发展。打造绿色低碳示范样本。六是推进绿色金融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打造重庆绿色金融大道,按照“三区、三中心”定位,完善绿色金融大道金融服务功能。大力开展金融支持绿色建筑、绿色交通试点。七是推进绿色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渝中融”综合服务平台,形成“科技+绿色金融+绿色产业”数字化发展新格局。建立绿色产业重点项目库,实行“绿色清单”动态管理,推送给金融机构。八是拓展绿色金融领域开放合作。扩大绿色金融对外合作与交流,加强成渝地区绿色金融一体化发展。九是加强绿色金融风险防范。发挥渝中区金融风险化解委员会作用,建立健全绿色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加强跨部门联动,依法打击非法绿色金融活动。
(三)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重大问题,确保改革任务有序实施。积极宣传绿色金融方面的优秀案例、绿色金融成果突出的企业等。二是加强政策支持,争取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绿色信贷发展。按照市场化原则,综合运用财政贴息等,引导金融资源绿色化配置。三是加强人才保障,注重高端人才的引进及培育,搭建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在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等方面打造“绿色通道”。四是加强正向激励,注重对产业部门、金融机构的考核激励,每年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对业绩突出的金融机构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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