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校准规范》征求意见

  【仪表网 行业标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2年度广西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计划的通告》(2021年第200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增补2022年度广西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计划的通告》(2022年第135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3年度广西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计划的通告》(2023年第22期),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等单位已完成《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校准规范》广西计量技术规范起草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是我国自主研发的科学仪器,国内从2001年正式生产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的商品机以来,目前已在市场销售、使用长达20年之久,已被使用者广泛认可。但是目前国家尚无气相分子吸光谱仪的相关技术规范发布,不仅各厂家产品性能各异,缺少设备性能评价的统一规范,而且仪器使用过程中性能的变化也缺乏评估规范,影响分析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检测结果直接关乎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目前已有我国11项水中含氮含硫化合物检测方法的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使用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在我们实际工作中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有相关仪器的校准需求,且目前市场保有量呈逐年递增状态,开展此项目可为为广西计量院带来越来越多的经济效益,所以加强标准建立工作非常重要。
 
  在本规范编制过程中,重点参照了以下技术规范HJ/T 195-2005《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197-2005《水质 亚硝酸盐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198-2005《水质 硝酸盐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199-2005《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200-2005《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 168-2020《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等行业标准,本规范按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的相关要求进行编写,名词术语参照JJ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中相关名词术语及定义。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要点)及技术指标:
 
  1、本规范对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的全部性能进行校准,包括重复性、检出限及线性的校准。规范的计量性能要求如下:
 
  ① 测量重复性:≤3%;
 
  ② 检出限:氨氮≤0.02 mg/L、亚硝酸盐氮≤0.003 mg/L、硝酸盐氮≤0.006 mg/L、总氮≤0.05 mg/L、硫化物≤0.005 mg/L;
 
  ③ 线性:相关系数r ≥0.997;
 
  2、规范的校准的主要项目和方法:
 
  ① 校准项目:重复性、检出限及线性。
 
  ② 校准方法:按照仪器使用说明书要求将仪器调至正常工作状态并充分预热,根据校准要求选取相应的标准溶液,在量程范围内均匀选取6个测量点标准溶液(包括空白),对各标准溶液重复测量3次,对空白溶液重复测量11次,选取一个中间点进行重复测量7次,按照相关公式,计算重复性、检出限及线性。
 
  3、关于校准结果的表达和复校时间间隔
 
  校准结果的描述采用了JJF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中规定的内容。复校时间的长短可根据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的使用情况、环境条件、仪器本身性能等因素决定,一般建议复校时间间隔不超过1年,送校单位也可根据变送器实际使用情况来决定复校时间间隔。
 
  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