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四上”企业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和排头兵,加强企业扶持培育,推动企业升规纳统,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振经济发展后劲、促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各镇街、各行业、各领域还有较多成长性好、发展前景优的非“四上”企业,而这些企业发现甄别困难,缺乏精准培育有效手段,亟需创新企业培育模式,建立与新形势、新要求相适应工作机制。为凝聚各部门工作合力,推动企业统全统优统实,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要建立“准四上”企业培育库,做到纳入一批、储备一批,抓早抓好“升规纳统”这个稳定全县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二、起草依据
该办法依据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建立分类培育高质量纳统工作机制的通知》(鲁统字〔2022〕7号)、东营市统计局《关于贯彻鲁统字〔2022〕7号文件进一步推进升规纳统工作的通知》(东统发〔2022〕6号)等相关政策制定。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6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培育、管纳统”原则,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抓企业纳统就是抓行业发展,把培育和扶持企业升规纳统作为客观、真实反映经济发展成效的重要抓手,加快建立“政府领导、统计指导、主管部门主抓、镇街主办”的工作机制,科学推动企业升规纳统工作,助推全县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主要工作任务。各镇街及各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加强企业走访及监测、共享行政记录资料等手段,做好信息甄别和归类推送、加强动态监测和精准培育、推进入库纳统和持续服务等重点工作。
第三部分,加强对新纳统企业培育奖励扶持。分为确定奖励范围是近3年内首次纳入统计的县内“四上”单位(不包含黄三角农高区);确定奖励标准和兑现时间为对纳统企业连续报足两年报表后的单位一次性奖励2万元;奖励程序为企业自主申报,县统计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县财政局等进行联合审查,确定奖励企业名单,由县财政局及时将奖励资金拨付到位等部分。
第四部分,责任分工。统计部门依据部门资料筛选“种子”企业、“准四上”企业,归口反馈至县主管部门;各主管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对本行业企业进行核实监测、建档管理,制定梯次培育措施,确保达标企业全部纳统。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和加强宣传引导,明确目标、分工协作,将各方力量凝聚于促进企业升规纳统。
第六部分,结果运用。企业培育和纳统结果纳入对部门和镇街的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
四、疑问解答联系方式和地址
1.联系单位:广饶县统计局
2.联系方式:0546-6443997
3.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乐安大厦0346房间
政策原文:广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企业培育促进升规纳统的实施意见(广政办字〔2023〕14号)(GRDR—2023—00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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