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中心)、市属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种业振兴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关于种业发展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健全保护体系,完善评价机制,落实管理责任、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山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及《山东省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制定了《聊城市市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管理办法(试行)》,现发送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聊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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