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企业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说明

自贡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自贡市企业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建立科技人员服务企业、服务基层长效机制,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重要部署,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着力强化创新源头供给,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科技型企业发展提供科技和智力支撑。人才科普科围绕市科技局大力实施科技创新五大行动,抓牢抓实科技创新五件大事的中心工作,在认真研究国家、省有关规定并借鉴其他市州相关政策经验的基础上起草制定了《自贡市企业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二十四条,根据内容分为六个章节:

1、第一条至第三条是总则,明确了企业科技特派员的定义、重点派驻对象以及管理部门。

2、第四条至第五条是目标与任务,明确了企业科技特派员服务企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3、第六条至第十四条是申请与备案,明确了企业科技特派员、特派员派出单位、特派员派驻单位的申请条件、备案程序,以及《自贡市企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协议书》签订、实施等相关要求。

4、第十五条至第十八条是保障措施,明确了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补贴的标准和兑现方式,以及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特派员派出单位、特派员派驻单位的职能职责。

5、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二条是考核与奖励,明确了企业科技特派员的考核内容、考核方式,以及表彰奖励的相关政策。

6、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四条是附则,明确了《管理办法》的时效和解释权。

三、主要特色

(一)坚持“体系构建”原则。《管理办法》将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体系划分为队伍体系、服务体系和管理体系三部分。队伍体系的主体是企业科技特派员,服务体系的主体是特派员派出单位、特派员派驻单位,管理体系的主体是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细化工作体系,明确职责任务,充分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形成上下联动、统筹协调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问题导向”原则。结合科技人员工作规律和科技特派员服务特点,以自主选择、双向对接为原则,重点要求科技特派员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需求、产学研合作、技术研发、创新平台建设、研发团队培养、创新体系构建等六大方面的实际问题。

(三)坚持“高效服务”原则。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区域营商环境的要求,简化申请备案程序和考核评价程序,提升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为企业科技特派员、特派员派出单位、特派员派驻单位提供便利。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