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科学技术局 自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自贡市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为工业强市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依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工作指引》(川科基〔2020〕22号)、《四川省中试研发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川科区〔2021〕9号),推进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川府发〔2021〕8号)及《自贡市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自府发〔2022〕2号)落实落地,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有六个章节,十七条内容。含总则、申报与条件、评审与认定、考评与管理、运行与保障及附则。
第一章是总则,共5条(第1至5条)。明确了制定《办法》的依据,阐述了自贡市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平台的建设原则、建设主体和管理机构等。
第二章是申报与条件,共2条(第6至7条)。明确了平台认定工作的责任主体和主要职责。申请认定的基本程序,申报主体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等。
第三章是评审与认定,共1条(第8条)。明确了平台的评审与认定需要通过审核、论证与核查、认定三个程序。
第四章是考评与管理,共3条(第9至11条)。明确了对经认定的自贡市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平台的动态管理过程和定期的考评工作。
第五章是运行与保障,共4条(第12至15条)。为了引导更多的主体参与中试平台或项目的建设,对经认定的自贡市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平台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同时优先支持认定后的平台进行各层级科技计划的申报,对平台的资金管理和人才引进给予一定的鼓励政策。
第六章是附则部分,共2条(第16至17条)。明确了本《办法》的解释权和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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