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拟新建2个省重点实验室

日前,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立项建设山西省重点实验室的公示》。

根据《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21〕42号)、《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晋科发〔2021〕95号)等规定,省科技厅拟立项建设“汾河流域地表过程与资源生态安全”等2个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3年6月11日。

山西省重点实验室拟立项建设名单

名称

依托单位

组织单位

负责人

汾河流域地表过程与资源生态安全山西省重点实验室

太原师范学院、太原理工大学、山西低碳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省教育厅

梁卫国

智能优化计算与区块链技术山西省重点实验室

太原师范学院、太原理工大学、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山西省教育厅

王川龙

《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晋科发〔2021〕95号)明确,申请新建重点实验室,须有相对集中的实验用房和办公场所,实验室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有先进、完备的科研条件和设施,仪器设备原值在1000万元以上,并能统一管理,开放使用;围绕研究方向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相应的研究团队,固定科研人员不少于25人,具备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等。

山西省科技厅根据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结果和评估结果确定专项经费支持计划,并对新建重点实验室给予引导性支持;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资助由重点实验室直接使用、与重点实验室任务直接相关的日常运行维护、仪器设备对外开放共享、开放课题、学术交流合作、自主选题研究等;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应根据省科技厅专项经费支持计划,对重点实验室给予相应配套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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