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广元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中共广元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广元行动 方案》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2022年2月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9月29日,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行动方案》,明确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10月初,根据市委领导要求,由市科技局牵头,会同发改、经信、财政等部门抓好贯彻落实。10月中旬至11月下旬,市科技局围绕产业、创新主体发展的堵点难点,赴相关县区高新技术企业、园区开展调研,学习借鉴绵阳、达州等地经验。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市市情实际起草了《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广元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初稿)》形成以后,通过书面发放征求意见稿的方式,两次征求县区及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及合法性审查。2022年12月至2023年4月中旬,结合国、省、市重大会议和最新文件精神,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4月下旬,召开市政府科技工作专题会议暨国企和科技体制改革专项协调推进小组全体成员会,对《方案》进行讨论研究,结合会议精神,对《方案》作进一步补充完善,形成《方案(送审稿)》。5月26日,《方案(送审稿)》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6月5日,《方案》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名义正式印发。《方案》为我市加快破除影响和制约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体制机制障碍奠定了制度基础,为科技创新成为经济增长主动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

二、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组织实施共三个部分15个方面内容。其中: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2个方面内容。一是科技体制改革指导思想,明确全面贯彻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围绕“1345”发展战略,提出科技体制改革“三个着力”“五大行动”,为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提供科技支撑。二是到2025年科技领域改革的主要目标,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广元经验。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包括11个方面内容,分别是优化科技创新主体培育机制、完善创新平台建设运行机制、健全产业创新赋能机制、构建更加完备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深化协同创新合作机制、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模式、深化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深化科技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夯实科技创新基层基础、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制度、深化科技伦理治理和科研诚信监督,并逐项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

第三部分:组织实施。包括2个方面内容。一是加强党的领导,明确市科技领导小组、国有企业和科技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负责抓好本方案的组织实施。要求各级各部门扛起抓改革促创新的主体责任,全面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各项任务。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主动担当,抓好改革措施落地执行。二是强化工作保障,明确建立科研项目监督、检查、审计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合规尽责免予问责机制,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强舆论引导,强化保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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