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国家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重庆两江新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等政策文件,为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推进两江新区质量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切实加快质量建设,大力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结合新区实际,特编制《重庆两江新区促进质量提升专项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质量十条”)。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质量十条》正文共十条,提出了10大类支持事项,包括:鼓励争创质量奖项、鼓励争创标准化奖项、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质量技术服务业发展、强化质量管理能力建设、鼓励承担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鼓励主导起草标准和技术规范、鼓励建设试点示范项目、强化标准引领作用、推行高端品质和服务认证等,并明确了具体的支持事项内容和支持标准。另有附则3条,规定了政策适用范围、政策奖励和支持资金总额范围以及政策施行起始日期等。
三、《质量十条》如何引领企业提质增效?
《质量十条》第一条“鼓励争创质量奖项”,为支持法人及其他组织加强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水平,增强两江新区质量综合竞争力,对获得以下质量奖项的,分别给予相应奖励: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奖励;获得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提名奖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资金奖励;获得两江新区质量奖和两江新区质量奖提名奖的,分别给予70万元、35万元的资金奖励,并优先推荐申请市级和国家级质量奖项。第二条“鼓励争创标准化奖项”,为支持法人及其他组织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对获得以下标准创新贡献奖的,分别给予相应奖励:对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组织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获得重庆市标准创新奖励的单位,最高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奖励。第五条“强化质量管理能力建设”,加强企业首席质量官队伍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鼓励员工报考注册计量师、标准化工程师等质量领域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养质量领军人才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获得全国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称号团队所属法人及其他组织,首次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专精特新”企业,各给予3万元的资金支持。
四、《质量十条》如何推动质量基础设施建设?
《质量十条》第三条“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推动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上台阶,对符合以下条件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分别给予相应资金支持:通过国家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验收合格的,各给予200万元的资金支持;获批设立国家标准验证点的,给予100万元的资金支持;通过国家级、重庆市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验收合格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支持;获批建立国家计量基准、国家计量副基准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支持。第四条“推动质量技术服务业发展”,为发展质量技术服务机构,鼓励提升专业能力,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质量技术服务机构,分别给予相应资金支持:首次获得计量授权证书、认证机构批准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的,给予10万元的资金支持;首次获批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指定认证机构、指定实验室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资金支持;首次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单位,给予10万元的资金支持。第十条“鼓励和引导法人及其他组织开展生态产品、绿色产品、眼视光产品、智能家电、无障碍设施、车联网产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城市轨道交通产品、无人机、机器人、碳中和、碳足迹、零碳、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高端品质认证,深入推进低碳、环保、健康、养老、金融、商品售后、验光配镜等服务认证”,积极推动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授信、评比表彰等环节采信认证结果:对首次获得前款规定认证的,每项认证给予3万元的资金支持。
五、《质量十条》如何助力标准化和计量工作发展?
《质量十条》第六条“鼓励有条件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积极承担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对首次承担三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IEC、ITU)技术机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分技术委员会(SAC/TC/SC)、重庆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Q/TC)秘书处工作的单位,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首次承担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MTC)、分技术委员会(MTC/SC)、重庆市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CQ/MTC)秘书处工作的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的资金支持。第七条“鼓励法人及其他组织围绕支持数字化转型、推动支柱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有序参与标准化和计量工作”,主导制定标准和技术规范:主导起草并正式发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重庆市地方标准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资金支持;主导起草并正式发布全国性团体标准、重庆市团体标准、两江新区团体标准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资金支持;主导起草并正式发布国家计量技术规范、部门计量技术规范、重庆市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资金支持。第八条“鼓励法人及其他组织建设能源资源计量服务、标准化等试点示范项目”,完善能源资源计量体系,发挥计量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作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对通过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项目评审的,给予3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获评国家级、重庆市级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的,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的资金支持;对通过国家级、重庆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验收合格的,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的资金支持。
第九条“强化标准引领作用”,促进全面质量提升:对通过“标准化良好行为”AAAAA级、AAAA级、AAA级确认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资金支持,以上资金支持递进补发,就高不重复;经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机构确认为企业标准“领跑者”的项目,每个项目给予3万元的资金支持,但同一法人及其他组织每年获得支持项目最高不超过5个。
六、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咨询电话:023-67573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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