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吉林局近日组织制定方案,决定从5月中旬至12月底,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全省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为加强行动组织领导,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吉林局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双组长工作专班,下设2个督导检查组、1个综合推进组;整合全省各级监管监察执法力量成立47个执法检查组,推动实施方案落地。
截至目前,督导检查组已对长春市、吉林市、白山市和延边州等重点地区的地方政府和矿山监管部门开展了联合督导,查处问题52项;执法检查25处矿山,发现重大事故隐患6项,实施处罚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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