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工作部署,烟台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烟台市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烟台市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编制背景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做好市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工作,保障发展用地需求,促进集约节约用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二、《计划》编制目的
为了合理安排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及方式等,科学统筹用地规模,合理配置各类建设用地,
促进土地高效利用,为保障发展提供更多用地空间,推动土地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编制《烟台市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三、《计划》编制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5.《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6.《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
7.《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8.《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
9.《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
10.《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国土资发〔2012〕98号);
11.《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01号);
12.《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
13.《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四、《计划》主要内容
(一) 计划供应总量和结构
1.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23年烟台市区土地供应计划总量为1866.391公顷。
2.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3年土地供应计划总量中,商服用地67.231公顷,工矿仓储用地986.202公顷,住宅用地348.1249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23.852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40.3038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99.27公顷,特殊用地1.4068公顷。
3.住宅用地供应总量和结构。2023年市区住宅用地计划供应348.1249公顷。其中商品住宅用地312.2449公顷,其他住宅用地35.88公顷。
五、《计划》实施期限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计划期为一年。本计划年度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六、政策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联系电话:0535-6719006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