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个别城市在区间设置蓄光型的米标标志牌是一种不可取的做法。地铁区间隧道照度设计规范要求5.0lx,蓄光型米标牌亮度较低,且亮度的衰减较快,在发生火灾时对出口距离的指示有限。然而,单独设置电致发光米标牌也是一种不可取的做法,单独设置电致发光米标牌需要从相应的应急电源供电,增加了配电线缆及线管,区间敷设管线较多,增加了工程投资和施工难度。GB/T16275-2008《城市轨道交通照明》附录D“疏散照明设置”第D.3条:“在站台、站厅、楼梯、通道及通道转弯处附近,当不能直接看见或不能看清出口标志灯时,应设置指向标志灯。指向标志灯安装高度距地面高度不大于1.0m,且安装间距不大于15.0m;对于袋形走道,不大于10.0m;在走道转角区,不大于1.0m,指示标识应符合GB13495的相关规定。地铁区间疏散指示灯沿区间隧道壁与疏散平台平行布置,按GB51309-2018第3.2.9条要求,当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平行时,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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