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解读】广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解读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社区)评价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社区)评价申报工作的通知》(东建字〔2023〕34号),为深入贯彻落实黄河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持续打好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县综合执法局作为牵头部门,就做好2023年度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社区)评价申报工作,起草《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社区)评价申报工作的通知》。先后征求了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意见,达成一致意见后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社区)评价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意义

《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社区)评价申报工作的通知》强调了城市节水的重要性,对2023年度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社区)评价申报工作的开展具有指导性意义,并进一步巩固我县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

三、起草依据

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社区)评价申报工作的通知》(东建字〔2023〕34号),结合我县实际,印发此通知。

四、主要内容

《通知》总分为六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在全县范围培育创建一批具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的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社区),深入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明确各有关单位的工作目标,各街道办事处、县直部门单位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需求牵引、注重实效的原则,广泛发动节水基础扎实、节水技术水平先进的企业、单位、居民小区(社区)参与评价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县城市节水管理水平。其中,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指标须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标准要求。

第三部分,申报条件。明确了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社区)申报应符合的条件:节水型企业(单位),根据《节水型企业(单位)评价标准》(DB37/T5239-2022),基本条件全部满足,节水管理指标、节水投入指标、节水成效指标总分达到90分及以上;节水型居民小区(社区),根据《节水型居民小区评价标准》( T /SDUWA3002-2023),基本条件全部满足,基础管理指标、技术评价指标、鼓励性指标总分达到90分及以上。

第四部分,申报材料。包含申请表、自评表、节水工作总结、节水工作特点说明、各项指标汇总材料和逐项说明材料等,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

第五部分。申报时间。要求申报2023年度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社区)的单位于4月26日前向县综合执法局报送有关申报材料。

第六部分。工作程序。明确了申报材料依据,由县综合执法局会同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材料和现场进行初评,并对达到标准的联合向市住房城建管理局推荐,再由市住房城建管理局会同市发改、工信、水务部门将达到标准的联合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

第七部分,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广泛宣传发动,组织指导辖区有关企业(单位)、居民小区(社区)积极参与创建,营造全社会节水、惜水氛围,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产生活方式,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广饶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咨询单位:广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方式:0546-6920413

原文: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社区)评价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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