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无废城市”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举措。2022年4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164号),绵阳市成功入选。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无废城市”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成立了绵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市生态环境局统筹各相关单位采用资料收集、实地调研、专题交流、专家评审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形成了《绵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对“十四五”时期绵阳市“无废城市”建设作出了系统全面的规划。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生态环境部会同17个部门编制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该《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则、城乡发展及固体废物管理概况、目标与指标、主要建设任务、保障措施等5章。
第一章为总则。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无废城市”发展方向三个方面做了阐述。
第二章为城乡发展及固体废物管理概况。从绵阳市基本情况、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现状、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体系建设情况、面临的主要问题四个方面做了介绍。
第三章为目标与指标。从总体目标、指标选择与目标设定、“无废城市”指标可达性分析、实施范围及时限四个方面做了详细分析。
第四章为主要建设任务。从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体系建设、弘扬“无废文化”和打造“无废细胞”七个方面做了明确要求。
第五章为保障措施。从强化组织领导、支持力度、宣传引导、监督考核四个方面做了细化。
四、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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